各有关单位,市科技专家库专家:
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决策咨询作用,提升科技活动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六盘水市市级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科技专家库主要为政策咨询类和行业技术类专家。现集中征集各领域政策咨询类和行业技术类专家,并对已入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请你单位协助组织推荐本地区(部门、系统)的相关人才,作为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候选人选,请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的在库专家更新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热爱科技工作,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诚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向,熟悉科技和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
3.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现场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技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政策咨询类专家入库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科技、经济和产业发展方向,国家、省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国内和国际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创新前沿导向;
2.六盘水行政辖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且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管理类领导干部;
(三)行业技术专家类入库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市内入库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管科研的负责人。
(3)大中型企业技术负责人。
(4)市级及以上科技重大项目(课题)的负责人。
(5)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
(6)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7)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在相关领域从事本行业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2.市外入库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管科研的负责人。
(3)大中型企业技术负责人。
(4)省级及以上科技重大项目(课题)的负责人。
(5)省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
(6)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7)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在相关领域从事本行业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入库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技术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首席技术专家,省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科技奖排名前3的获得者,省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省科技奖三等奖排名第1的获得者。
3.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负责人,省人才基地负责人。
4.省管、市管专家,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
二、征集时间
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0日。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申请两种方式
单位推荐需推荐单位在征集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市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原则上应经所在单位推荐。已退休、市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用单位推荐,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请。
(二)本次征集和信息更新采取电子申报方式征集
申请人需填写《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表》和《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表汇总表》,并将盖章版和可编辑版的电子档于4月20日前通过协同事务或电子邮箱报六盘水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申请人相关条件的印证材料,由推荐单位和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同样渠道作为附件报市科技局。
(三)入库
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的专家为拟入库专家,并对对拟入库的专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公示期结束后自动入库。
注:原入库专家未填写《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表》和《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表汇总表》进行信息更新的,视为自动退出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
联系人:吴林秀;联系电话:0858-8224508;邮箱:178992758@qq.com
附件:六盘水科发〔2023〕3号附件1: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表.doc
六盘水科发〔2023〕3号附件2:六盘水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xls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