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凯发客户端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科技局领导、内设科室、主要职能和联系方法;

2、科技局最新动态及科技公告、通知;

3、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4、科技项目的申报;

5、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应当公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上公开。此外,视具体情况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市科技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科技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8-8222112;

传真号码:0858-8222112;

通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西路30号信息大厦13楼(市科技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53001。

(二)申请方式

向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填写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附件下载。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市科技局和市科技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凯发网络平台的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受理机构当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部门(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及申请的内容描述是否明确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六)费

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

(一)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230293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7号信息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53001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号

邮政编码:553001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水城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兴县路17号;

    邮政编码:553600

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