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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08 18:15 字体:[]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级事业单位规范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机编发〔2020〕4号)、省委编办《关于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更名等事项的批复》(黔编办发〔2020〕7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六盘水市科技发展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

第三条  撤销贵州六盘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六盘水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六盘水生产力促进中心),上述机构职责、编制、人员整体划入六盘水市科技发展中心。

第四条  六盘水市科技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产业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科技创新指标监测;开展科技领域文献检索、查新服务。

(二)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指导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培训。

(三)负责科技型企业的“科技银行”贷款推荐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及验收工作。

(四)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六盘水市科技发展中心下设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综合协调、后勤服务及《六盘水科技》编辑等工作。

(二)战略研究科。开展产业科技创新战略研究、科技政策研究;开展相关产业(行业)技术发展路线图、产业(行业)竞争情报研究;开展科技领域文献检索、查新服务;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科技交流合作;承担科技政策宣传。

(三)高新技术产业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统计;开展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建设相关工作。

(四)科技成果转化科。开展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推动市内科技服务机构发展;负责科技型企业“科技银行”专项贷款推荐工作;组织开展科技人才、技术、技能等方面培训工作。

(五)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科(六盘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处)。负责编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园区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六)科技指数监测科。开展全市科技创新相关指标监测;承担全社会r&d经费支出统计、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统计和监测。

(七)项目管理科。协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参与项目评审、中期评估、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科技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工作电话:0858-82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