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凯发客户端

发布时间: 2018-09-17 18:09 字体:[]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7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更加透明、更有效率,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助推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基本原则

(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为重点,推动信息有效归集、精细管理、及时公开。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工作目标

2018年,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方案。2019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开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2020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成为常态化制度安排,公开内容、责任、平台、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提升。

、主要任务

本实施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由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在我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申报材料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重点行业项目审批和核准信息、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等信息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开。

(一)申报材料信息公开。我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向有关部门的申报材料主动公开。

(二)批准结果信息公开。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外,市科技局对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应当细化公开,包括以下事项:

1.有关部门对我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进行公开

2.有关部门对我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进行公开

3.有关部门对我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湖)预审意见或审批结果进行公开

4.有关部门对我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信息进行公开。

5.有关部门对我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公开

(三)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将有关部门对市科技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进行公开。

(四)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将有关部门对市科技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信息进行公开。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工作能力。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注重统筹协调,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深入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将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作为落实政务公开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加大对相关科室的考核力度,对未按规定和要求履职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三)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定期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渠道、公开时效等进行检查,将公开情况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