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地震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凯发客户端

发布时间: 2018-07-20 17:44 字体:[]

六盘水市地震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8〕8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73号)精神,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确保群众知情权,促进地震事件信息公开,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内容

地震事件信息公开主体为市科技局(含市防震减灾局)各科室、各县(市、特区、区)科技和地震部门。

地震事件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是:市内发生3.0级及以上地震、有破坏地震的应急救援和处置措施、灾害防范和预测预警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建立救灾队伍和物资需要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支援队伍信息,公开救助、捐赠款物来

源、数量、种类及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等,及时发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范围和时限

(一)地震信息

公开内容:国家和省地震台网正式公布的3.0级以上地震或影响较大地震及其余震发生情况,包括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和震源深度。

公开范围:六盘水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信息网。

公开时限:自地震发生后1.5小时内,并实时动态更新。

(二)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公开内容:地震应急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

公开范围:六盘水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信息网。

公开时限:自有破坏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予以公开,并实时动态更新。 

(三)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公开内容:地震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命线工程破坏情况。

公开范围:六盘水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信息网。

公开时限:自有破坏地震发生后3小时内予以实时公开,并实时动态更新。

(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情况

公开内容: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措施、搜索营救情况、医疗救护情况。

公开范围:六盘水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信息网。

公开时限:自有破坏地震发生后3小时内予以实时公开,并实时动态更新。

(五)地震灾害中救灾队伍需求状况

公开内容:地震灾害中工程抢险队伍、搜索营救队伍、医疗救护队伍需求状况。

公开范围:六盘水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信息网。 

公开时限:自破坏性地震发生后5小时内予以实时公开,并实时动态更新。

(六)地震灾害中救灾物资需求状况

公开内容:地震灾害中救装备、灾民安置物资、医疗救护物资需求状况。

公开范围:六盘水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信息网。 

公开时限:自破坏性地震发生后5小时内予以实时公开,并实时动态更新。

三、震后民众咨询

市防震减灾局、市科技局办公室和震区防震减灾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咨询接待工作。认真负责地为民众进行咨询解答。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积极主动回应民众和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地震事件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阳光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完善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各科室、部门要与市委信息办、市政府办、市民政局保持信息畅通,并定期报备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为民众提供真实、可靠的地震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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